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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继承房产遭证明难 公证处称只能等新政策出台
“为了办理继承公证,我们几乎备齐了所有材料,没想到还需要我已故奶奶的单身证明。”近日,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,称父亲想继承奶奶的房产,公证处却要求出具已故奶奶的单身证明。民政部门早已不再出具单身证明,杨先生家继承房产一事卡壳。
杨先生的爷爷几年前就已去世,奶奶名下有套房产。“今年我奶奶也去世了,一家人商量好,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爸爸名下。”两个多月前,杨先生一家就开始准备公证。杨先生一家共有6个人有继承权,大家就近在长清区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房产公证,花了1000多元。“公证处还要我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,我们费了很大力气才从村委开出奶奶父母的死亡证明。”11月2日,杨先生带着材料前往奶奶房产所在地槐荫区公证处。“工作人员告诉我,还要开一份爷爷去世后奶奶没有再婚的证明。”杨先生说,他咨询民政部门得知,单身证明早已停开。
“公证处也知道民政局不开这份证明了,但坚持要求出具,这不是难为人吗?”杨先生说,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继承奶奶的房产,但一家人并不认可。“有的老人一辈子没打过官司,明明是协商好的事,不想闹上法庭。”
为了帮助父亲顺利继承房产,杨先生在市区和长清之间来回奔波多次,眼看着因一份停开的证明泡汤,非常焦急。
3日,槐荫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,杨先生确实需要出一份单身证明,证明在杨先生的爷爷过世后,其奶奶是否一直单身。有不少家庭情况类似,只能等待新政策出台。公证处工作人员解释,要求杨先生出具奶奶的单身证明是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。“杨先生说爷爷去世后奶奶没有再婚,但得有证明依据,不能单凭说辞,这样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”工作人员说,假如杨先生的奶奶再婚了,就牵扯对方家庭继承权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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